深圳龙岗公租房初审公示现乌龙?
官方这样说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但在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度第二批次) 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公示中却出现了1人可申请60平两房的情况。
这是真的吗?
到底怎么一回事儿?
报料:1人可申请2房,还出现诸多共同申请人
近日,有网友在奥一网发了一则网帖《龙岗住建局能不能用点心审核公租房资料?》。网帖称,2018年度龙岗区第二批次户籍公租房均是两房,但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度第二批次) 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公示中,出现了一个人可以申请两房的情况;本次名单中还出现诸多非共同申请人。其认为这违背了公租房申请政策。
龙岗住建局回应:信息提取出错了
昨天上午,南都记者致函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了解情况。
昨日18时许,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函称:
经核,名单上的1人家庭信息提取错误,该家庭实际不符合本批次认租条件,终审时将剔除其认租资格,同时维保单位已进一步加强系统数据提取的准确性,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配租单位可以结合房源情况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
(二)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
(三)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据悉,今年11月,龙岗区启动了2018年第二批次面向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供应房源项目2个共319套,分别位于龙城街道吉祥里豪庭135套,南湾街道东部英郡假日广场184套。
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11月27日公示的户型图,本批房源均为建筑面积约60平的2房。
非共同申请人是否影响配租面积?
部门:不影响
网友发现,本次公示的名单中,出现了很多非共同申请人。
非共同申请人为何会出现在公示结果中?是否影响配租面积?
对此,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为便于申请家庭核对本家庭成员信息,及保证信息更透明,深圳市在公租房配租过程中均需将申请家庭成员资料向社会进行公示。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因不符合户籍及居住证要求,其不计入配租人数,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该项公示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