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高考将实施“3+1+2”模式,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8月21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广东省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21年拟在我省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报送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今年4月份出台的《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
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此次发布的公告,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类)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据了解,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仅物理”,表示**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再选科目要求包括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选择1科的,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例如:A高校的生物科学专业,**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选择“化学”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和“化学”2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就可报考)。
选择2科的,有两种关系:一种为“或”的关系,即“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例如:B高校的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地理”或“化学”,考生**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在“地理”或“化学”中选择1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和”的关系,即“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例如:C高校的生物工程专业,**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化学”和“生物”,考生**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2科方可报考)。
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符合高校提出的**科目要求即可报考(例如:D高校的数学专业,**科目要求“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物理”加上再选科目中任意选择2科即可报考)。
高职高专院校提出**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的,按照高校要求执行;未提选考科目要求的,由高职高专院校在2021年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各高校各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
备注:因为篇幅实在太长,仅放出一点点作为示例,完整名单可以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新高考】,获取文件下载链接。
2021年拟在粤招生普通高校
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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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在粤招生普通高校
专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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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如果还看得不是很懂
那么黑喵来举个例子
以深圳大学为例,专业“化学”,**科目要求为“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这也就意味着,新高考方案实施后,想要报考深大化学专业的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必须包含物理和化学两门,第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以从政治、地理、生物中任选其一。
据了解,选考“物理+化学”组合将成为未来考生报考**大学**理工学科专业的必需选考科目组。
当然,具体还是看你感兴趣的学校及专业确定。
再举个例子,南京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科目要求为“仅历史”,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根据这一要求,考生的**科目必须选择历史,再选科目的两门,可以从化学、生物、政治和地理中选择。
将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
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
也可以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新高考方案实行后,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