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深圳盐田区发布了起草的棚改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细则中对于申报门槛、申请方式、适用范围等做出了详细解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盐田区规定棚改主要采取拆旧建新的方式,由区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包括业主申请和街道办事处及中英街管理局依职权申请两种方式。
申请棚户区改造的旧住宅区,应同时符合包括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或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存在住房质量、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用地面积不少于五千平方米三个条件。
初步改造意愿征集达到85%以上,且所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的可提交棚户区改造申请报告,意愿征集工作启动六个月内,达“双95%”以上的可申请纳入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另外,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其中,产权调换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
同时,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 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