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房地产受到严重冲击!各大城市接连发布楼市新政!全国拉响救市警报,想在特殊时期,“扶持”一把楼市!
售楼处关闭、房产中介暂停营业、土地延迟或终止出让……原本期望的小阳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不仅变得遥遥无期,甚至有点遥不可及。
业绩压力扑面而来,各大开发商纷纷发起自救:线上售楼处、直播,VR实景,24小时看房……营销动作从线下迅速转到线上。与此同时,由于房子不是快销产品,为减少购房者的后顾之忧,无理由退房政策也迅速出台。
在开发商自救的同时,在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减税减租政策后,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政策也开始陆续出台。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发布重要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
会议确定:
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抓紧出台科学分类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近期,深圳市、区政府部门纷纷采取不同的利好政策,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活下去”,促进复工复产。
7大救市政策具体如下:
1
2月18日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领域防控疫情同舟共济支持企业若干措施》,计划投入1.2亿元财政支出,出台8条支持措施:
2
2月17日
央行官网发布,开展2000亿元的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为1年,利率为3.15%。这预示着,1月20日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将至少有10基点的降息。
3
2月12日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大举措:
1、明确其可申请延长公贷期限;
2、放宽公贷申请缴存条件;
3、逾期还贷不影响个人征信;
4、延长购房提取票据有效期。
4
2月8日
针对企业,深圳制定16项帮扶、救助政策,其中提到,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
2月2日
央行宣布,2020年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确保流动性充足供应,银行体系整体流动性比去年同期多9000亿元。
6
2月1日
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随后,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个人共渡难关。
7
1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在精度上更为聚焦
在力度上有了“加码”
在深圳惠企“十六条”减免相关企业、个人租金的基础上,福田区推出的举措,在精度上更为聚焦,在力度上有了“加码”。
比如,在免租和补助的对象上,该措施的支持对象细化调整为“福田区已承租区级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福田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福田区在建工地建筑企业”;
在免租时长方面,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一律免除2个月租金。免租和补助举措,在春寒料峭之中释放出“温度”。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辖区物业构筑了坚不可摧的抗疫防线。
从第二条至第五条,相关财政补贴内容都是围绕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补贴物业企业的额度上,则形成“梯度”,划分为四个档次,物业企业**可获得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财政补助。体现了财政补贴的“力度”。
这四个档次为:
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对辖区多层老旧住宅小区(竣工年限超过20年且无电梯)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补助;
对辖区超过800户的大型老旧住宅小区(竣工年限超过20年且无电梯)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补助;
对辖区疫情防控积极作为、表现**的住宅小区,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后,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
统筹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
确保两手抓两不误
针对辖区在建工地,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的第六条和第七条内容分别从复工和防疫两方面着力。
为鼓励和支持辖区在建项目开工,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对辖区在2020年2月29日(含)前达到复工条件并经区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开工的在建工地,按每个工人500元的路费标准给予建筑企业补助,人数上限200人,单个工地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实际到岗人数为准。
为确保和支持辖区在建项目一如既往地做好疫情防控,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对辖区在2020年2月29日(含)前达到复工条件并经区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开工的在建工地,按每个工人100元的防疫物资费用标准给予建筑企业补助,人数上限200人,单个工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实际到岗人数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提及的各项补助都是以“第八条”为前提,即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或不作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导致疫情频发、扩散等其他严重后果的企业,不予补助。体现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