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官网公告称,已出让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的2宗商业用地,分别由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两宗地均以底价成交,成交总价约20亿元,楼面价超2万/㎡。
T107-0087宗地
该宗地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滨路上,地铁2号线登良站A出口旁,由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竞得。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此次成交楼面单价为21644.44元/平方米。
该宗地项目建成后,25880平方米办公、102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706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售价和**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以下简称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
T107-0088宗地
该宗地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与海德二道交汇处东南侧,由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竞得。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此次成交楼面单价为22098.5元/平方米
该宗地项目建成后,26620平方米办公、130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668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售价和**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与市**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
(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签订出让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首付50%,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四)T107-0087宗地项目建成后,25880平方米办公、102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706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售价和**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以下简称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94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即2018年8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T107-0088宗地项目建成后,26620平方米办公、130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668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售价和**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200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该地块内地上、地下凡涉及13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五)T107-0087宗地进入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T107-0088宗地进入人才公园停车场、1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安全保护区,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六)T107-0088宗地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须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本次出让宗地项目需按**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具体以《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准。
(八)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对用地现场开展物探,对于涉及的地下管线,应严格按《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执行。